前不久,旅游行业媒体《旅界》发表了一篇深度分析稿件《亚朵酒店招股书造假疑云》,文中称亚朵酒店存在招股书造假、加盟商积怨等市场风险。
表面看来,这篇稿子有数据、有调查、有采访,还引用了多位相关人士的言论,显得很严谨扎实。因此在发出之后,被多家财经类自媒体转载,或引用了主要观点。
但实际上,这篇稿子采用的数据和分析逻辑,都是有问题的,严重违反了新闻界公认的操作规范。
黑奇士(id hqssima)通过走访相关各方,对旅界采用的证据进行分析归因,以及其文中的逻辑谬误,找出了稿子中存在的三大问题,下面我将详细列举。
问题一:所谓招股书造假,更像是旅界违规操作的谬误
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的过程中,招股书和离职员工提供的素材,都是业界常见用来分析的对象。
但是,除了招股书这样向公众公开的材料之外,其余素材都得通过交叉验证,证明真实之后才可以用。否则任意一个相关人,伪造一份内部报表就可以说上司公司造假,这样会造成严重混乱。
不幸的是,旅界就这样干了。
旅界先查看亚朵酒店的招股书,在招股书找到截至3月31日,亚朵酒店旗下所有品牌上架酒店(加盟+直营)为608家;又从“亚朵酒店离职员工”处拿到了“财务部门拉出的亚朵酒店清单名录”,这份名录记载了615家酒店,再一个个给这份名单上的酒店打电话,问是不是亚朵的加盟商。
最后得出结论,名单上的33家加盟商已经跟亚朵解约,于是写文称:“亚朵酒店招股书造假”。
问题是,旅界是怎么确定“离职员工提供的酒店名单”确实为真?从他的文章来看,也无法确定酒店名单跟招股书说的608家酒店相符。(如果我是离职员工,拿着一个580家真实加盟酒店,加上已解约的33家假造的excel名单,提供给媒体,如何区分?)
(亚朵集团招股书,截至3月31日,所有品牌酒店608家)
那这一个个打电话就显得有些怪异。
这个确定真假的方法很笨,我来讲一下我是怎么确认亚朵酒店数量真实与否的。
根据我对亚朵酒店的了解,他们旗下所有的酒店产品都上架了携程APP。通过询问携程工作人员得知,在携程星球号页面上,可以查看一个酒店品牌所有酒店的数量(包含直营和加盟),并即时订房。
(打开携程APP,搜索“亚朵集团星球号”,拉到下面,点击“全部商品”)
我手工数了一下亚朵酒店的上架数量:7月13日,上架携程APP的亚朵酒店数量,652家。(为了避免误差,每数100个酒店就在纸上写个“正”,以保证结果准确)
恰好7月12日晚,亚朵更新了他的招股书,截至6月30日,酒店数量为654家:
(为了移动设备的显示效果,本截图注解部分有缺失,来自招股书)
但是有个小问题需要大家注意:招股书的654家包括了12家因为疫情原因被征用的酒店,实际在携程上架的数量应该是654-12=642家。
我数出来是652家,这中间的10个差额,应该是6月30日到7月13日的新开酒店。
我这个计算方法,所有读者都可以亲自验证,招股书的数字是完全真实无误的,而旅界的计算则存在误差。
就数据误差产生的原因和计算方法,我试图通过微信向旅界编辑求证,他的回复是“旅界这边不方便透露太多”。
招股书造假、虚增,有很多方法,唯独在加盟酒店数量上造假是最蠢、最没用的,所有的酒店都要上旅游APP订房,都要在地图上展示,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并查到,出问题的概率太大了。
即使知名的造假者瑞幸咖啡,也只是在销售额上造假,没敢虚构几万家瑞幸门店出来。不是不能造,而是太容易被发现。
像旅界这种自己找一份列表,就说别人招股书造假……嘿嘿嘿嘿。
问题二:分析方法谬误,“用二锅头的销量,去推测茅台造假”
其实,旅界分析亚朵酒店数量造假,除了那份所谓的离职员工列表之外,还通过两个方法去推测:第一是用一个匿名员工的图书发货量推测,第二个是用同行开店数去对比。
匿名员工那个咱们在后面说,那个同行开店数推测真是让行内人士愕然。用分析人士的话说,就是“他们用二锅头的销量,去推测茅台造假”。
这是什么意思?
咱们先来看旅界的原文:
文中列举了两个品牌:锦江和华住。说锦江和华住大家可能不了解,但我要说华住底下的两个品牌你就知道了:汉庭、宜必思。(这两年这两个品牌在转型,确实增加了不少中端酒店)
出过差的人应该住汉庭、七天这类经济型酒店的机会不少,住过他们旗下中端酒店的人相对少一些,而住过亚朵的人就更少了。
我来给一个截图,大家就能明白这两种品牌之间的差异。我去年去厦门玩耍,搜了一下那个景点周围的这两个酒店,其中“全季”是华住旗下的中端酒店品牌:
从价格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亚朵和华住等品牌定位不同,亚朵的定位更高一些,用后者数量去推测前者……怎么想都不对。
就像用我的收入,去推测马云收入造假,那挨得上吗?挨不上啊。
用300元一瓶的二锅头珍品小黄龙,去推测3000元一瓶的茅台销量,挨得上吗?挨不上啊。
挨不上为啥还这么推测,你猜?
问题三:大量使用匿名信息源,真假无从核实,违背新闻操作规范
在很久以前,我的朋友孙悟空写过一个段子(我确实有这个朋友,他外号叫孙悟空,真名孙**不方便写在这里):
如果在科技记者的文章里出现:“融资数千万”,那就是低于两千万高于一千万;
如果出现“员工年龄结构优化,向社会大量提供经验丰富的员工”,那就是这家公司年纪大的中层干部被大量裁员;
如果出现“知名分析人士”,那就是我自己;
如果出现“资深业内人士”,那还是我自己,找别人采访太麻烦,所以我随便起个名字就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……
我数了一下,旅界这篇3070个字的稿子中,出现“一名南方的亚朵酒店加盟商岳菲菲”、“一名近期亚朵离职员工”“亚朵前员工克莱因”等匿名信息源的地方共13处,采用的化名有岳菲菲、leo、听风、克莱因、麦子健等。
当然,在文章的末尾,旅界很诚实的写到,“本文受访者皆为化名”。
2006年4月,《青年记者》刊登了吉林大学新闻系张敏的一篇文章,文章中写到:
“使用匿名消息源在新闻媒体中成为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。而其中很多新闻并不是所谓难于采访的新闻或者是比较敏感的新闻,也不是通过正常途径不可以采访到的新闻。而如此多地使用匿名消息源,就不得不使读者对记者是否采访过被引用人,或者是否存在这样一个被采访者产生怀疑。这对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必然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。”
她说的比较婉转,我来翻译一下:
如果你滥用匿名信息源,我就认为你根本没有采访、虚构了这些采访对象,你所有新闻都是编造的,都是谣言。
对上市企业应有新闻监督,但不能用滥用谣言
对上市企业进行新闻监督,是成熟市场的标志之一。
早在2001年8月,《财经》杂志发表“银广夏陷阱”一文,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,导致其退市。
从那一年起,我国的上市公司和媒体之间开始了良性互动,业绩向上,产品改进,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健康发展。
但同时,也有一些不良媒体发现了灰色漏洞。有些媒体趁着企业上市之前的缄默期,以撰写负面文章为威胁,要求投放广告费、商业合作费等。一旦求之不得,则肆意对企业进行攻击抹黑。
而怎么分清“合理新闻监督”,还是“肆意谣言抹黑”,其中一个重要的红线就是“一切尊重新闻真实”。
客观事实不随媒体的主观意愿为转移。比如亚朵酒店今年赚了一亿,我可以说他赚的少,辜负了投资人的信任。但不能无中生有的搞出一份名单,说他只赚了五千万,说他财务造假。因为上市之后,公司的股价关系到少则几万,多则几十万几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。
一旦谣言被认为是真实,则会造成股价的大幅波动,从而股民利益受损。到时候,如果股民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,这些造谣的媒体,就该有麻烦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