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中摩拜单车、小蓝单车等多家共享单车对此意见表示完全支持和认可,并希望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强制要求行业内不具备卫星定位、GPS功能的企业立即收回、销毁不符合《指导意见》要求的车辆。
今日,没有智能锁、也没有GPS的ofo共享单车对此次《意见》以及同行的建议首次做出了回应。
ofo方面表示从2012年起,北京市正式启动了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。经过4年多时间发展,目前已累计建成2588个站点、包括8.1万辆公共自行车的服务系统,是城市交通“最后一公里”重要的组成部分。虽然公共自行车并不具备GPS系统,但正是公共自行车的创新尝试,使得更多的市民接触到共享单车的理念。可以说,没有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的发展,就没有共享单车行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。
对于这部分没有GPS系统的公共自行车,某共享单车公司竟然建议召回并强制销毁,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说,是在否定公共自行车系统多年来的建设成果,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;从遵规守法的角度来说,是法盲,是对规则的无知与蔑视。
在笔者看来,ofo此次回应未免显得过于牵强,有点偷换概念意思。ofo将无GPS的公共自行车划入了共享单车的行列,认为同行所指为公共自行车。但《意见》中明确提出共享自行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,以提供市民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和短距离出行为目的,多人使用的自行车服务系统,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。
《意见》还指出共享自行车自去年8月以来,ofo、摩拜、小蓝、酷骑、永安行、智享等企业先后投放车辆规模近70万辆,注册用户近1100万,并没有提及公共自行车。况且公共自行车是“有桩”的,这也无形中起到了GPS和智能锁的作用,所以ofo这个没GPS的锅,公共自行车可不背。
但ofo即使把锅甩到了公共自行车的身上,也摆脱不了召回的命运,事故频发、损毁率极高、问题丛生,留在城市里只会为用户的安全多增一份风险,那么多损毁车辆摆在街道也只会为城市风貌建设徒增负担,尽快召回才是明智之举,而不是一味的逃避推卸责任。